关于申报兵团2008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编辑:admin 出处:兵团信息化办 点击: 2008-02-29 】【打印】【关闭

关于申报兵团2008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倍增计划”
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各师(市)、院(校)信息化办,222团,有关单位:
    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申报2008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全电办〔2008〕02号)要求,为做好兵团2008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请按《关于申报2008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信基办[2007]013号文)、《2008年“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指南》(见附件一)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倍增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做好今年贷款贴息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企事业单位申请贴息支持的贷款项目必须是已列入信息产业部2005-2007年度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计划,且竣工验收合格的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
    (三)2005-2007年度竣工尚未验收的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须于3月7日前提出验收申请并做好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企事业单位“倍增计划”贷款项目申请贴息支持须经当地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向我办推荐。
  二、申报材料
  (一)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贴息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二);
  (二)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合格文件;
  (三)项目承担单位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以及能够说明其技术和经营能力的有关文件;
  (四)项目开户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和利息结算清单;
  (五)地方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
  三、材料报送方式
  (一)所有申报项目要同时报送纸质稿(按《“倍增计划”贷款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大纲》(附件三)的要求编制)和电子稿(光盘形式)材料各一份,两稿主体内容应一致。
  (二)寄送材料请使用邮政特快专递(EMS),纸质稿和电子稿(光盘形式)同时送达。
  四、项目受理
  我办负责受理“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的申报,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初审。
  五、申报截止日期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1日,邮寄以当地寄出的邮戳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兵团信息化办发展规划处
  联 系 人:杨佳伟  张晶
  联系电话:0991-2890801  2890790
  传  真:0991-2896876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兵团信息化工作
  办公室(830002)


  附件一: 2008年度“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指南


  附件二: “倍增计划”项目贴息资金申请表


  附件三: “倍增计划”贷款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大纲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相关查询:
      兵团2005年第二批全国电子信息推广应用“倍增计划”项目查询 
      兵团2006年第一批全国电子信息推广应用“倍增计划”项目查询
      兵团2006年第二批全国电子信息推广应用“倍增计划”项目查询
      兵团2007年全国电子信息推广应用“倍增计划”项目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主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

Copyright © 2008-2009 [兵团信息化]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