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国第二届计算机(微机)调试员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编辑:admin 出处:兵团信息办 点击: 2006-08-08 】【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职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战略。信息产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于2006年下半年联合举办全国第二届计算机(微机)调试员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第二届计算机(微机)调试员职业技能大赛由信息产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主办,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承办,江苏省信息产业厅、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协办。

二、比赛的职业、标准、形式和内容

比赛职业:计算机(微机)调试

比赛标准:以计算机(微机)调试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技能要求为依据。

比赛形式和内容:大赛分为理论测试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内容。以计算机(微机)的调试技能为主,兼顾计算机领域的其他有关知识。具体内容如下:

(一)、理论测试:计算机(微机)工作原理、软硬件基本知识、常用数值计算、计算机网络知识、防病毒基本知识、常见故障分析以及生产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客户服务规范。

(二)、实际操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不同的配制、组装计算机并安装相关的操作系统软件,通过软件调试计算机使其进入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比赛地点及时间要求

 比赛将在江苏常州举行,决定参加比赛的单位或个人请于930前将名单报送至兵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四、奖励

 获得比赛前三名的选手、报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比赛的前十名授予“行业技术能手”称号,以上选手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决赛前二十名获得者,可晋升一级技师资格(以上由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国家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比赛另设“团体奖”一至三名。最佳组织奖三名。对上述获奖的单位和个人,除公开表彰外,还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比赛费用

 比赛期间的相关费用由报名参加的单位或个人自行解决。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晓东

 联系电话:0991-2890801

 传真电话:0991-2810464

 E-mail:    zxd@xjbt.gov.cn

 

 

兵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〇〇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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