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编辑:兰君 出处:兵团信息化办 点击: 2009-11-03 】【打印】【关闭

各师、院(校)办公室、兵团机关各部门办公室、各直属机构办公室、各师公安局、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保密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信息化建设得到长足发展,但涉及信息网络安全的问题也日益突显,因此,信息网络安全保障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提高兵团辖区信息网络应用单位安全管理与技术防范水平,根据公安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6]526号)文件精神,兵团公安局、兵团人事局《关于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兵团公安局、兵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兵团保密局定于近期联合举办兵团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院(校)、各师以及保密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单位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部门领导1名、网络信息管理员或技术员1名,各师保密局负责信息安全的人员1名。
 
  二、培训内容及授课教师
  培训内容:
  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信息安全技术。
  授课教师:
  吕诚昭 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副司长(主讲:当前国外网络安全动向);
  崔书昆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研究员(主讲:国内网络安全技术);
  郭启全 公安部网络信息安全保卫局七处处长(主讲: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邵文珠 石河子大学副教授(主讲:信息安全技术、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09年11月9日至12日(9日全天报到),报到地点:五家渠市兵团党委党校。报到时请携带二寸蓝底免冠照片两张。

  四、报名方式及费用
  各单位选派人员,请于11月5日前将《兵团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兵团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自动传真:0991-8860769)。
  研修班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发改委新计价费[2004]518号文件,每人培训费845元(含教材、资料、面授、证书及考试认证等费用),食宿自理。

  五、考试
  培训结束经笔试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人事部、公安部网络安全专业继续教育认证证书。

  联系人:
  兵团公安局: 
  周  翔   0991-5988543  
  袁存江   0991-5988543  

  兵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张  榕   0991-2890795  

  兵团保密局:
  李  红   0991-2890537

  附件:《兵团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

  
                               兵团公安局
                            兵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兵团保密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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